發布文號: 京勞社工發[2000]157號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北京市企業勞動者工傷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48號)的規定,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核準的行政審批工作由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為統一、規范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和待遇核準工作并簡化工作程序,從2000年10月1日開始,在工傷認定和工傷待遇核準時,啟用業務專門用章,印章名稱及印模詳見附件。
附件: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和待遇核準印模 東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東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西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西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朝陽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朝陽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宣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宣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崇文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崇文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豐臺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豐臺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昌平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昌平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順義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順義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密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密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大興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大興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石景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石景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門頭溝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門頭溝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通州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通州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房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房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懷柔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懷柔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平谷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平谷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延慶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延慶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局工傷認定專用章(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局工傷待遇核準專用章(略)